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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谈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立规及时 还需加强青少年正能量传播

发稿时间:2017-01-09 10:35:00 编辑:秦华玉 来源:中国青年网

  中国青年网北京1月9日电(记者 杨月)1月6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送审稿)》及其说明,并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专家指出,送审稿的出台只是一个开始,要真正撑起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之伞,必须严格网络行业自律,加强未成年人网络素养教育,重视青少年专属网站的建设,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的网络环境。未来,建议立法授权共青团以及有关负责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社会团体,大力开展青少年正能量内容的传播。

网吧里,仍有不少未成年人在使用网络游戏服务。资料图

  限制未成年人使用网络游戏服务减少错误示范

  “非常欣慰地看到国家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问题。公布《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送审稿)》并向社会征求意见可以说是恰逢其时,网络不良内容早就该管一管了。”全国政协委员、残奥会乒乓球五连冠、91枚金牌获得者、广西钦州市政协科教文卫原副主任张小玲告诉中国青年网记者,自己长期关注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问题,不仅曾亲自参与全国政协委员携手青少年网站站长共议绿色网络建设座谈会等,还曾专门针对鼓励发展绿色网络游戏等课题进行过调研。

  “我注意到,针对防范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等关键问题,送审稿指出,‘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完善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游戏规则,对可能诱发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游戏规则进行技术改造’。这个规定非常有针对性。”张小玲说。

  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处长张寒玉告诉中国青年网记者,“从网络游戏学习犯罪技巧、通过网络组团实施犯罪的情况比比皆是,如一个案件中孩子们网络交友结成‘玫瑰帮’,号召‘谁受欺负,人人有责任帮他撑腰’,组织类似‘大串联’的活动。”

漫画生动描绘了网络游戏对青少年犯罪的负面影响。资料图

  中国青年网游戏频道的调查数据显示,在1150款被调查网络游戏中,适合未成年人使用的游戏仅有270款,占比23.5%。游戏成人化已经从原来简单的暴力、色情,转变到游戏企业通过传播暴力文化和金钱至上的价值观,故意制造玩家仇恨并设置大量金钱陷阱来牟取暴利。

  对此,张小玲曾建议,加强对游戏公司的监管力度,大力推动绿色游戏产业发展。而目前的送审稿规定,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采取技术措施,禁止未成年人接触不适宜其接触的游戏或游戏功能,限制未成年人连续使用游戏的时间和单日累计使用游戏的时间,禁止未成年人在每日的0:00至8:00期间使用网络游戏服务。“这些规定很详细,让人有章可循,非常及时。除了监管,也可以做些尝试,把不良内容的游戏改为绿色的、正能量的故事型游戏。”张小玲说。

  重视未成年人网络信息内容建设互联网底色更鲜亮

  送审稿不仅对未成年人使用网络游戏服务进行了规范,其全文共包含六章、三十六条细则,针对网络信息内容建设、未成年人网络权益保障、预防和干预、法律责任等多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中国少先队事业发展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青年研究中心等机构联合发布的《第八次中国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状况调查报告》显示,当前,我国未成年人互联网接触率稳定维持在90%以上,多数未成年人10岁以前首次接触互联网。此外,超六成未成年人在上网时遇到广告推销,超四成上网时遇到过骚扰信息。更值得注意的是,超两成的未成年人上网时遇到过黄色图片,此外还遇到过谣言、暴力血腥场面等不良信息。只有极少部分未成年人表示没遇到过诸如此类的情况。

未成年人遇到的不良信息来源(单位:%)。图片来源:《第八次中国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状况调查报告》

  我国青少年网民(19岁以下)目前约占全体网民的23%,达1.6亿,未成年人逐渐成为网民主力军,如何维护未成年人网络安全成为社会日益关注的焦点。而自2008年起,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等组织便不断呼吁,制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以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利用网络的合法权益、防止有害信息对未成年人的侵害。

  “法律法规的制定者应该真正走到青少年中间去,真正了解网络不良信息给孩子们带来了多大的负面影响。”张小玲认为,网络保护条例要行之有效,不仅应加强对网络不良内容的监管,还应扩大正能量内容的影响范围。“未来,建议授权共青团以及有关负责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社会团体,大力开展青年正能量内容的传播。”她说。

  在前不久召开的2016年度“五个一百”网络正能量精品评选活动启动仪式上,中国互联网发展基金会理事长马利接受中国青年网记者采访时也表示,网聚正能量,共绘同心圆,全社会都应该努力凝聚和壮大网络正能量,共同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让互联网的底色更鲜亮。

  加强未成年人网络素养教育真正撑起保护之伞

  除了重视网络正能量内容供应,专家指出,送审稿的出台只是一个开始,徒法不足以自行,要真正将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之伞撑起,路还很长。“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社会、行业、学校和家庭等各个主体的共同参与。”最高人民法院中华司法研究会专职副秘书长牛凯告诉中国青年网记者。

国务院法制办关于公布条例送审稿并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资料图

  首先,必须进一步严格网络行业自律。牛凯介绍,1997年,众多世界知名网站成立了网络服务公司协会,联合提供未成年人保护软件和多种保护措施。美国纽约的媒体道德联盟主张建立网上道德标准,提供反色情邮件指南,告诉网民如何应对、如何与ISP联系、判断对方是否触犯法律等方法。在英国的手机网络领域里,手机网络运营商联合通过了自律条例,规定手机运营商必须对他们所能影响的手机网站的商业内容进行分级标注,标明哪些内容涉及色情或暴力,不适合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青少年观看,采用技术手段过滤那些不适合青少年观看的内容,只有在购买手机卡时出示年龄证明,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证明自己超过18周岁,才能获取受限内容的访问权。香港互联网服务供应商协会与国际性非营利组织——互联网内容评级协会(ICRA),联合在香港大力推行互联网内容标签制度,目的是“保护青少年上网安全,保障网上言论自由,设立一条热线,处理有关网上淫亵及不雅物品的投诉”。

  其次,要加强未成年人网络素养教育。“网络素养教育是帮助未成年人更好地使用互联网,减少互联网对未成年人负面影响的根本途径。之所以一些发达国家很少出现未成年人网络上瘾的现象,就是因为网络素养教育做得好。”牛凯表示,要把网络素养教育融入教育事业发展的大局,可以通过共青团组织以社会教育的方式进行,再逐渐进入课堂教育、进入教育主阵地。目前很多少年宫已经开设了网络素养课程,并取得了很多有益经验。应进一步鼓励相关社会团体和公益性组织开展丰富具体的体验和教育活动项目,宣传和普及网络素养教育。

  最后,要重视青少年专属网站的建设,发挥大众媒体特别是新媒体在网络素养教育中的作用,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的网络环境。“当前西方发达国家正利用互联网积极宣传自己的价值标准、意识形态和社会文化,未成年人长期涉足网络,缺乏良好的辨别是非和抵御不良思想侵蚀的能力,必定受到各种意识形态的渗透,很容易受到这些思想的误导。”牛凯告诉中国青年网记者,为体现个人价值和独特个性,未成年人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癖好或者不良习惯等,往往选择性交往,结成隐蔽、固定的网络社群,成员只关注群体之间的交流,互相影响,交叉感染,形成错误价值观和偏激思想,误导未成年人的社会观察和是非判断。因此,加强对青少年专属网站的建设和引导就变得更加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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