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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需建立欺凌事件防范处置机制

发稿时间:2020-01-05 09:57:00 编辑:王冬伟 来源: 北京日报

  1月2日,市教委印发《北京市中小学依法治校基本标准》,列出4类72项指标,校园要建欺凌事件防范机制,开展法治教育实践活动。力争今年内,本市所有中小学达标。

  依法治校制度体系健全合法;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健全完善;育人环境平等公正法治安全;依法治校工作体系科学合理、良好运转4类一级指标,被细化为13项二级指标,72个三级指标。标准要求“学校章程在报备通过半个月内在学校网站或以其他合法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每2年至少对照现行法律法规、上级文件和学校章程,对校内规章制度进行一次清理,不一致的及时修订或废止,清理结果通过学校网站、公示栏等有效方式及时公布”“明确1名校领导主管依法治校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学校法治事务,校务会每学期至少研究部署一次依法治校工作”等。

  思政课教师也有明确标准——道德与法治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均参加过专门的法治培训,能够承担法治教育教学任务,至少有1名教师接受了100学时以上的系统法律知识培训。

  依据标准,每学期学校至少应开展1次法治实践教育活动,初中学生每学期综合社会实践活动中至少安排1次法治教育活动,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应参与或观摩过模拟法庭活动。实践活动的表现,有可能影响中考成绩。目前,北京中考已把社会实践分数计入总分。标准提出,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将法治意识、法律素养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体现。

  标准要求学校“有明确的师德考核办法、师德监督体系和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师德考核结果与教师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教师奖惩挂钩”“无违法违规招生、收费现象,师生无严重违法违纪现象,发生问题依法处理”“教育教学、考试评价依据课程标准进行,不超标抢跑教学”“建立欺凌事件防范及应急处置机制”等。

  市教委表示,今年将着力推动各中小学校对照《基本标准》加强制度建设,推进依法治校,开展达标实践,力争年底前全部达标。市教委将适时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等方式对达标情况进行检查。在全面达标的基础上,本市鼓励引导中小学校积极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市教委将按照教育部的部署,适时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评选活动。市教委还将收集各区各校实践中好的做法和经验。(记者 刘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