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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性腕管综合征、创伤后应激障碍列入“职业病”

发稿时间:2025-04-29 09:52:00 编辑:李婧怡 来源: 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4月28日消息(记者 雷妍)4月25日至5月1日是全国第23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职业健康关乎每一个劳动者的福祉,提升劳动者职业健康素养水平和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至关重要。”在4月28日召开的国家卫生健康委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生健康委新任新闻发言人、宣传司司长谢杨如是说。

  国家卫生健康委新闻发布会现场(央广网记者 雷妍 摄)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是指导我们做好职业病预防和控制工作、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的一个重要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司副司长李军介绍,监测数据显示,工作相关的肌肉骨骼疾病、精神和行为障碍等职业健康问题已成为当前我们亟须应对的新挑战。去年1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有关部门对职业病目录进行了调整。“在这次调整中,我们新增了职业性肌肉骨骼疾病和职业性精神和行为障碍两个职业病类别。这次调整后,与国际劳工组织和世界上多数国家保持了基本一致。调整后,我国现行的法定职业病总数为12类135种,新版《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也将于今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

  “职业性腕管综合征是职业性肌肉骨骼损伤疾患的一种。今年4月3日,《职业性腕管综合征诊断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已经正式发布,将配合我们职业病分类目录正式实施。”中国疾控中心职业卫生所所长孙新介绍,这类疾病主要是在工作场所中由于长期受力、重复劳动、不良的工作姿势、重体力劳动和振动引起的以肌肉、骨骼、神经系统损伤为代表的一类疾病。

  职业性腕管综合征通常发生在一些高强度或者高频率手腕部活动的劳动者身上,临床表现主要是手腕部长时间重复作业或者用力作业引起的手部正中神经区域出现感觉或运动障碍,引起了手指拇指、食指、中指、无名指出现的麻木和疼痛,部分患者会出现前臂疼痛,严重还会出现大鱼际肌的萎缩,造成拇指不能完成对等的一些功能障碍。

  《标准》中对如何预防这类疾病作出了明确的要求。首先,对用人单位,要改进工艺技术和装备。二是要合理组织安排岗位工作任务,特别是减少劳动者手腕部重复作业和用力操作作业时间、负荷和频率。三是对从事手腕部重复作业或者用力作业的劳动者,及时健康检查。四是要加强宣传教育,特别是要提高劳动者自身的防护意识。

  对劳动者本身,孙新提醒,一是要减少手腕部过度用力、降低手腕部重复作业的频率;二是工作休息时间可以适当做一些手腕部的放松来缓解肌肉疲劳,预防这类疾病。

  “创伤后应激障碍指的是在严重的创伤事件之后,出现的一系列心理和行为症状。”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院长王刚介绍,其具体表现为,其一:侵入性症状,灾难性的场景在脑海中反复出现,即“闪回”“噩梦”。第二类症状:回避,有意回避跟创伤有关的人、地点,拒绝回忆它。第三类症状:警觉性增强,表现为易怒、易激惹、睡眠障碍等。第四类症状:与认知和情绪相关的症状,比如会出现记忆力障碍,或者出现情感麻木等。 除了这些精神、心理症状以外,有部分患者还会出现一些躯体症状,如肌肉酸痛、头疼、心悸等。“如果这些症状持续一个月以上,而且严重影响到了劳动者的工作、生活和社交能力,就可以考虑诊断这个疾病。”王刚提醒,参与抢险救灾的公安干警、医护人员和消防人员是需要重点关注的人群。

  根据2025年4月3日国家发布的《职业性创伤后应激障碍诊断标准》的相关要求,用人单位需要在平时做好心理危机干预的预案,并且准备相应的设备,比如说用于心理测量的设备、用于放松训练的设备,而且要定期给职工开展心理相关的培训甚至演练。当参与抢险救灾工作之后,也要对参与人员进行心理评估,看看他们是否会出现创伤后应激障碍的相关症状,对于重点关注的人群,可能需要持续关注1到6个月的时间。作为参与救灾的人员,也可以在平时的培训,用学到的一些放松训练、正念冥想等方法,来进行压力的自我调整,如果调整不了,存在着创伤后应激障碍的典型症状,就需要接受精神科医生、心理治疗师的专业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