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工部答:志愿服务是否有助于就业?
发稿时间:2016-11-11 16:30:00 编辑:李婧怡 来源:中国青年网
提问人:青年之声网友_55402
就业单位是否会对积极参加志愿者服务的同学优先考虑呢?
回复人:志工部
根据《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的有关规定,一是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二是志愿者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享受报考公务员等相关优惠政策。具体优惠政策由招考各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确定。
我们鼓励志愿者在服务期满后扎根基层或自主择业、流动就业。每年志愿者服务期满前,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办以发文形式通知各服务地做好就业服务工作,并推动服务期满志愿者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工龄计算、自主创业、户口档案迁移等方面的政策落实。服务县项目办通过各种渠道和平台为志愿者提供就业信息;并积极协调职业技术培训机构做好志愿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各高校项目办将未就业的服务期满志愿者纳入当年毕业生就业工作统筹安排。
由于西部计划志愿者分布广泛以及志愿者安全、就业成本等因素,我们鼓励各服务地开展区域性西部计划人才专场人才招聘会、推介会。
希望以上回答能给你带来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