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益部答:外出实习时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发稿时间:2016-11-22 09:41:00 编辑:李婧怡 来源:中国青年网
提问人:青年之声网友_66755
求职中,发现一些单位不给实习生签合同或者说不干满三个月不发工资之类的,刚走入社会的我们应该如何维持自己的权益?
回复人:权益部
您好,应明确单位与实习生之间的关系,如果是尚未毕业的在校学生实习,那么双方不属于劳动关系,学生实习不是就业行为。因为实习生不具备劳动法规定的主体资格,不享受有关劳动权利。如果学生权益受到侵害,适用一般民事法律关系的调整,可以通过侵权责任法要求用人单位(实习单位)赔偿,但适用的是过错责任。如果学生已经毕业,应聘到用人单位,则单位应当与其自实际用工之日起就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干满三个月不发工资也是不合法的规定,学生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建议您通过学校、团委等正规组织、单位进行联系,通过可靠途径去找工作,这样的安全系数会高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