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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工部答:西部计划志愿者该如何请假?

发稿时间:2017-03-13 15:06:00 编辑:李婧怡 来源: 中国青年网

  提问人:小白

  大学生西部计划西藏专项志愿者的请假、销假制度是怎么样的?

  回复人:志工部

  根据《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志愿者享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休息(假)权。志愿者请假应提出书面申请(因病请假需提供医院证明),并由相应机构审批,具体规定如下:

  (一)请假1-2天的,由服务单位审批。

  (二)请假3-10天的,经服务单位同意后,报服务县项目办审批。

  (三)请假10天以上的,经服务县项目办同意后,报服务省项目办审批。

  (四)事假每次原则上不超过15天,1年内累计不超过20天(报考研究生、公务员或参加执业资格考试和各类企事业单位举办的招聘考试除外),逾期取消服务资格,终止服务协议。

  (五)各服务县项目办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志愿者返乡探亲和返岗时间。未经批准,超过规定返岗时间2天的视为违约,原则上取消志愿服务资格。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另外,服务期间,志愿者在向服务县项目办履行请假手续后,可报考研究生、公务员或参加执业资格考试和各类企事业单位举办的招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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