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讴歌改革开放 畅想2050 “青年之声”青少年诗歌创作征集活动启事

发稿时间:2018-09-19 07:01:58 编辑:秦亮 来源: 中国青年网

  诗者,天地之心也。千百年来,诗歌始终是中国人的心灵独白。

  改革开放4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领域的巨大变革和发展成就。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到2050年,把中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中国进入新时代,需要我们每一位青少年作改革开放的拥护者、参与者、推动者,作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见证者、开创者、建设者。

  为反映中国改革开放伟大事业的生动实践和人民群众的奋斗精神,展现我国青少年对祖国发展的自豪之情和对光明未来的美好憧憬,用诗的语言歌颂多彩的中国、进步的中国、和平的中国、开放的中国,进一步增强广大青少年的“四个自信”,激励和动员广大青少年把报国之志转化为实际行动,让青春建功新时代,成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团中央网络影视中心联合诗刊社等特举办“讴歌改革开放 畅想2050——‘青年之声’青少年诗歌创作征集”活动。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团中央网络影视中心

  诗刊社

  承办单位:“青年之声”综合服务办公室

  中国诗歌网

  中国青年网

  未来网

  中青视讯·手机电视

  拾柒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二、征稿主题

  讴歌改革开放 畅想2050

  三、时间安排

  活动启动:2018年9月17日

  征稿时间:2018年9月19日—2018年12月19日

  作品月度初评(含投票):

  十月:2018年9月19日—2018年10月18日

  十一月:2018年10月19日—2018年11月18日

  十二月:2018年11月19日—2018年12月18日

  作品复评:

  2018年12月19日—2019年1月18日

  作品公示:

  2019年1月19日—2019年2月28日

  颁奖典礼:2019年3月下旬

  四、征稿要求

  1、本次活动面向全国青少年征集原创诗歌作品,分为少年组和青年组。其中,少年组作者年龄限6-13岁,青年组作者年龄限14-35岁。

  2、新诗、旧体诗均可,总长度不超过120行。作品要求立意高远、主题鲜明、内容向上、语言优美,具有较高思想性和艺术性。

  3、作品需为参选者未经公开发表的原创作品,严禁抄袭,文责自负。

  4、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征稿恕不退还。

  5、投稿方式:

  网络投稿:

  (1)请通过应用商店下载“青年之声”APP进行注册,请将参选作品上传至“青年之声”青少年诗歌创作征集活动页面,并征集点赞。

  (2)请登录中国诗歌网(http://www.zgshige.com),在线申请为认证诗人,发布作品时勾选“参加诗歌征文”与“‘青年之声’诗歌征文少年组”或“‘青年之声’诗歌征文青年组”选项,即可投稿。投稿前请完善真实姓名、联系电话、邮编、地址、电子邮箱等会员认证信息(为保护个人隐私,请勿添加在诗歌正文中)。

  纸质投稿:

  组委会设在中国诗歌网编辑部,纸质投稿请邮寄: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路9号3号楼802室 中国诗歌网牛老师,电话010-65386536,邮编:100026。请在信封上请注明“‘讴歌改革开放 畅想2050’诗歌征文投稿”,并注明姓名、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

  五、奖项设置

  (一)奖项设置

  作品分为不忘初心、脱贫攻坚、绿水青山、就业创业、青春梦想五大主题进行评选。

  少年组和青年组每月评出优秀作品100名,入围月度优秀作品前100名者可直接进入复评阶段,评出获奖作品。

  少年组设金奖1名、银奖5名、铜奖10名。

  青年组设金奖1名、银奖5名、铜奖10名。

  另各设优秀奖若干名。

  根据活动情况,设立10名优秀辅导老师奖、10名最佳组织奖。

  (二)表彰奖励办法

  获奖作品由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和稿费补助。

  六、评选办法

  主题评选分为初评和复评,初评含网友投票和专家初评。优秀辅导老师奖、最佳组织奖由评审委员会直接评出。获奖者获得组委会颁发的证书、奖金,获奖作品可参加线上线下活动及结集出版。

  1.初评规则:

  根据每篇作品的点赞数和专家评审意见,综合得分靠前的100幅作品进入复评。(点赞分数占40%,专业评审分数占60%),入选作品在“讴歌改革开放 畅想2050”“青年之声”青少年诗歌创作征集活动专题页面进行展示。

  2.复评规则:

  复评由国内诗歌界专家、学者等组成评审委员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

  复评根据初评分数(占10%)、线上点赞数(占20%)、专业评审意见(占70%)综合得分,评选获奖作品。部分获奖作品有机会在《诗刊》上发表。

  七、其他说明

  1、本次活动的主办方不承担作品著作权纠纷引发的法律责任。

  2、参选作品一经获奖,其专有出版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授予主办方。主办方有权直接或委托合作方以电视、电台、报刊、网络、手机、图书等形式的载体发表或使用,作品的署名仍为原作者署名。参选者送交参选作品的行为,即视为同意本著作权声明。

  3、活动信息可通过团中央“青年之声”互动社交平台、中国青年网、未来网、中国诗歌网等查询。

  4、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更多内容及咨询,请联系:

  周老师: 010-56937100 qnzsfwlm@126.com

  牛老师:010-65386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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